(2010年6月24日)
立法會會議座位表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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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 – 建議方案
行政長官產生辦法
選舉委員會的人數及組成
- 選舉委員會由現時的800人增至1200人。
- 四大界別同比例增加選舉委員會委員名額,即每個界別各增加100個議席。
- 把選舉委員會第四界別(即政界)新增100個議席的四分之三(即75席)分配予民選區議員,加上原來的42個議席,區議會將共有117個議席,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,即委任區議員不參與互選。
選舉委員會的選民基礎
- 增加由330多萬選民選出的民選區議員在選舉委員會內的比例,以有效地擴大選民基礎,增加選舉委員會的民主成分。
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安排
- 維持目前的提名門檻,即選舉委員會總人數的八分之一(即150人)。
- 現階段不設立提名人數上限。
行政長官的政黨背景
- 2012年的行政長官選舉不改變行政長官不屬任何政黨的規定,但長遠可作檢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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