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ne 12, 2009

繩之於網至真!

  一節新聞片段中,曾生說:「繩之於網」,但字幕顯示的卻是:「繩之於法」,再播亦然。
  直到今晚的《頭條》解讀,才肯定曾生無講錯,意思是「擺上網,來一個至in既網上歉凌」,可謂「年青人十大酷刑之首」!
  正!

No comments: